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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主要内容是什么?

税务服务 99ANYc3cd6 2025-12-17 00:19 0 1

核心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的全称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份文件的核心目的,是规范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的自由裁量权,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确保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份文件是什么?

这是一份税务机关的“执法说明书”和“操作手册”,它为税务人员在面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时,如何决定“罚不罚”、“罚多少”提供了统一、明确、量化的标准和流程。

核心关键词:

  • 税务行政处罚: 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的制裁,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等。
  • 裁量权: 指税务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判断并决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力,这份文件的目的就是对这个“自主权”进行约束和规范。

为什么要出台这份文件?(出台背景与目的)

在《规则》出台之前,税务行政处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 执法尺度不一: 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由不同税务人员处理,可能会得出差异巨大的处罚结果,导致纳税人产生不公平感。
  2. 权力寻租空间: 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滋生人情案、关系案,为腐败提供了土壤。
  3. 执法标准模糊: 法律法规对罚款金额往往只规定一个幅度(如“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具体罚多少,主要依赖执法人员的个人判断,缺乏客观标准。
  4. 影响税收营商环境: 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会增加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则》,旨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统一执法标准: 让“同案同罚”成为常态。
  • 规范权力运行: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滥用。
  • 提升执法透明度: 让处罚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可预期。
  •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确保纳税人在受到处罚时,权利得到公正对待。
  •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税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规则》的核心内容有哪些?(重点解读)

这份《规则》内容详尽,以下是其最核心的几条规定:

建立了“首违不罚”制度(第十一条)

这是《规则》中最受关注、最具创新性的制度。

  • 对法律、法规、规章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如果纳税人是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目的: 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给予纳税人纠错的机会,避免因无心之失或轻微过失而受到处罚,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 举例: 某公司因为财务人员疏忽,首次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但在税务机关通知后立即补报并缴纳了税款,那么根据“首违不罚”原则,税务机关可能就不再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明确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规则》对如何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列出了非常具体的情形,改变了以往模糊不清的状况。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税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受他人胁迫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 配合税务机关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第十三条):

    • “首违不罚”中未改正的。
    • 税收违法行为存在危害后果,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 主动供述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 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第十四条):

    • 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 拒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如拒不提供账簿、凭证,或转移、销毁证据)。
    • 唆使、协助、诱导他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
    • 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后,1年内再次实施同一性质税收违法行为的。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重行政处罚的。

规范了处罚程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说理式”执法: 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意味着处罚决定不能简单粗暴地给出结果,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 听取陈述申辩: 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税务机关应当采纳。
  • 集体审议: 对情节复杂、争议较大、处罚金额较大、影响较广的案件,应当进行集体审议,由集体作出处罚决定,防止个人专断。

强化了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

  • 内部监督: 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监督。
  • 外部监督: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受社会监督。
  • 责任追究: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处罚明显不当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纳税人意味着什么?

  1. 权利更明确: 纳税人清楚地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免于处罚(首违不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处罚,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预期更稳定: 统一的执法标准让企业能够预判违法行为的后果,有助于企业加强内部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
  3. 沟通更有效: 在面临处罚时,纳税人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陈述、申辩,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如主动改正、配合调查等),税务机关必须依法予以考虑。
  4. 监督有依据: 如果认为处罚不公,纳税人可以依据《规则》中的标准和程序,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更有底气。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是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它通过制度化、标准化、透明化的方式,将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不仅提升了税务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为纳税人创造了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法治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对于任何企业和个人而言,了解并遵守这份《规则》中的核心精神,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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