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用于应税项目且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及情形

- 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目前扣除率为9%,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若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按照10%加计扣除。
- 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道路、桥、闸通行费: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 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需同时满足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等条件。
- 其他特殊情形: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一定比例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过目前运输服务的抵扣政策有更详细的规定,如上述旅客运输凭证等相关规定,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一定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不同时期有所调整。
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解答:如果该办公用品是用于企业的应税项目,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如果该办公用品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的情形,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