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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7号公告

税务服务 99ANYc3cd6 2026-01-06 08:28 0 1

在不同年份,国家税务总局都会发布新的17号公告。最著名、影响最深远的是202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个最重要的17号公告,并简要说明其他可能被提及的17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17号公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核心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2025年个税汇算清缴公告)

这份公告是每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总纲领”,规定了纳税人如何办理上一年度(2025年)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核心要点速览

  1. 办理时间:

    •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在此期间,纳税人可办理2025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或补税。
    • 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需要在3月1日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2. 谁需要办理(办理主体):

    • 需要补税: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 可以申请退税: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 自愿办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但自愿申请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3. 办理渠道(如何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17号公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个人所得税APP:最推荐、最便捷的方式。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官网办理。
    • 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需携带相关资料。
  4. 收入和扣除项目:

    •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
    • 扣除:包括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等。
  5. 应退或应补税额计算公式:

    • 应退或应补税额 =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已预缴税额
    • 结果为正数,需要补税;结果为负数,可以申请退税。
  6. 重要提醒与法律责任:

    • 补税期限:纳税人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补税,否则将产生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并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 退税期限:纳税人可以在2025年9月30日前申请退税,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 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必须办理,否则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

其他可能被提及的“17号公告”

虽然2025年的17号公告是当前热点,但历史上也有其他重要的17号公告,了解它们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税务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7号公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已废止)

  • 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 背景:这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年度汇算清缴公告,具有里程碑意义。
  • 特点:首次明确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各项规则,包括首次引入的“年度汇算”概念、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操作流程等,虽然已被后续年份的公告替代,但它是理解中国个税改革的关键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已废止)

  • 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背景:这是新《个人所得税法》配套的重要操作细则。
  • 特点:详细规定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具体扣除范围、标准、方式和流程,是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直接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部分条款废止)

  • 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征期限的批复》
  • 背景:这是一个关于征管时效的批复性文件。
  • 特点: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偷税、抗税、骗税的,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这是税务稽查领域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

总结与建议

  1. 确认具体公告:当人们提到“17号公告”时,请务必结合上下文和时间来判断具体指的是哪一份,绝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2025年的个税汇算清缴公告

  2. 如何查询官方原文

    • 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
    • 在首页的“政策文件”栏目下,选择“公告”。
    • 在搜索框中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即可找到官方原文。
  3.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您在办理个税汇算或理解其他税务政策时遇到困难,建议:

    • 使用官方的“个人所得税”APP或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 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会计师。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全面了解“国家税务总局17号公告”,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欢迎随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