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办业务涵盖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等多领域,方便市民和企业跨区域
北京市通办业务涵盖了多个领域,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通办业务:

户政业务“跨省通办”
- 新生儿入户:外省户籍人员婚内在北京市医疗机构生育或在境内其他地区生育且在京长期居住,为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申请随父或母在家庭户登记户口;本市户籍人员婚内在外省生育,为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申请随父或母家庭户户主一方登记户口。
- 户籍类证明: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就业、就学、居住等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可在本市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包括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事项证明等。
- 户口迁移: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北京和北京户口迁往外省市的群众,可通过异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在迁入地一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长期在京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在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急需用证的,可向窗口提出预申请并登记手机号码,原籍审核签发通过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就近到任意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窗口申请办理。
政务服务“区域通办”
- 服务范围: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框架,覆盖北京市16个行政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延伸至天津、河北26个属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3543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与5159项区级事项的跨区域办理。
- 服务方式: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自助服务终端互设、“云窗口”协同办理等,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企业群众可异地提交申请材料并获取审批结果。
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
- 适用范围: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或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不涉及现场缴税、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存量房抵押登记、补换证登记业务。
- 办理流程:采用“异地受理、属地审核”模式,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开设“全市通办”专窗,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专窗提交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受理,经核验申请材料和身份信息符合受理条件后,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提交业务;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从系统中获取推送的业务信息后,依法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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