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与准备
在开始任何操作前,您需要确保能够顺利登录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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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入口:
- 官方网站:访问“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网 (
http://www.cq-l-tax.gov.cn/)。
- 搜索: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重庆电子税务局”,认准官方网站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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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方式:
- 账号密码登录:使用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
- 扫码登录:更便捷的方式,使用手机上的“重庆税务”APP或微信/支付宝的“重庆税务”小程序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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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事项:
- CA证书/UKkey:如果您的单位有进行税务数字证书(CA)或USB Key(UKkey)的申领,可以用于更安全的登录和开票操作。
- 已申领发票:确保您已经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线上成功申领了发票,并且电子税务局中有可用的发票号码段,新申领的发票通常需要“发行”或“分发”到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才能使用。
主要发票业务操作
登录成功后,在“我要办税”或“办税中心”菜单下可以找到所有发票相关的功能。
(一) 发票开具
这是最常用的功能,主要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增值税发票开具
具体步骤:
- 进入开票界面:点击“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会跳转到金税盘或税务UKey的在线开票平台(通常是税控服务商提供的网页版开票工具)。
- 填写发票信息:
- 购买方信息:
- 专票:必须准确填写对方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使用“税收分类编码及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功能进行智能匹配。
- 普票:购买方为单位时,需填写名称和税号;为个人时,只需填写名称即可。
-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填写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系统会根据您之前填写的“税收分类编码”自动带出税率。
-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准确填写销售明细,系统会自动计算税额和价税合计。
- 税率:系统根据商品编码自动匹配,一般为13%、9%、6%、0%等。
- 发票备注:根据业务需要填写,如项目地址、结算方式等。
- 上传销货清单:如果一张发票需要开具多个品名的商品,可以使用“上传销货清单”功能,在Excel中预先填写好清单,然后上传,系统会自动汇总到发票上。
- 开具发票:
- 点击“开具”按钮。
- 系统会提示“开具成功”,并生成一张预览的发票。
- 重要:开具成功后,这张发票的电子信息会实时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的云端。
(二) 发票查询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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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发票查询:
- 路径:
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发票查询打印
- 功能:您可以在这里查询到所有已经开具成功的发票记录,可以按日期、发票代码、号码等条件进行筛选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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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打印:
- 普通打印:在查询结果中找到需要打印的发票,点击“打印”按钮,使用A4纸和普通打印机即可打印出发票的物理形态。
- 打印格式设置:首次打印或更换打印机后,可能需要调整打印格式,确保发票内容(如二维码、金额)位置正确,通常开票软件会提供打印模板设置功能。
- 发票专用纸打印:如果需要使用带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等字样的发票专用纸,可以在查询界面选择“发票专用纸打印”,系统会生成符合标准的PDF文件,您可以将文件发送给打印店使用专用纸打印。
(三) 发票作废
适用场景: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未跨月且未抄报税的情况下,发现开票错误,可以进行作废。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发票作废
具体步骤:
- 进入“发票作废”页面。
- 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可以单张或多张)。
- 点击“作废”按钮,系统会提示“发票作废成功”。
- 注意:作废的发票会保留在系统中,但状态为“作废”,不可作为合法凭证,跨月后,发票不能作废,只能进行“红冲”。
(四) 发票红冲
适用场景:
- 跨月发票发现开票错误,需要冲红。
- 购买方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红字发票开具
具体步骤(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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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申请《信息表》:
- 适用:购买方已抵扣发票,或者购买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流程:由购买方在其电子税务局中,选择“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填写红冲发票信息并提交,系统会生成一个《信息表》编号。
- 销售方操作:销售方(您)在自己的电子税务局中,找到“红字发票开具”,选择“购买方申请”,输入购买方提供的《信息表》编号,系统会自动带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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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申请《信息表》:
- 适用:购买方未抵扣发票,且销售方和购买方都同意由销售方直接发起。
- 流程:由您(销售方)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填写红冲原因和发票信息,提交后生成《信息表》编号,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后,系统会自动将原发票的电子信息冲销。
(五) 发票领用与分发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办理 -> 发票领用
- 网上申领:如果您已经签署了“网上领用协议”,可以直接在线提交领用申请,选择领用发票的种类和份数,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 发票分发:当您收到新申领的实体发票(或通过税控设备领取到新号码段)后,需要将其“分发”到您的电子开票系统中,操作路径通常在税控服务商的开票软件中完成,而不是税务局官网,登录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 -> “发票分发”,按提示操作即可。
电子普通发票专项操作
电子普通发票是未来的趋势,其操作有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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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 流程与开具纸质普票基本一致,只是在开票界面选择“电子发票”。
- 开具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PDF格式的电子发票文件。
- 您可以通过“我的发票”或“发票查询打印”功能,下载和发送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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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交付:
- 系统通常会提供多种交付方式,如:
- 邮件发送:直接将电子发票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到购买方邮箱。
- 短信链接:给购买方手机发送一个短信,包含一个下载链接,点击即可下载或在线查看。
- 微信公众号:通过“重庆税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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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真伪:
-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最权威的查验方式。
- “重庆税务”APP/小程序:也可以通过手机端快速查验。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希望这份详细的指南能帮助您熟练使用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处理发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