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增后地税税源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
在营改增全面推行前,已存在一些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在营改增过渡阶段或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存在一定的营业税相关税源,比如部分在营改增前签订的长期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可能仍会涉及少量营业税的征收,不过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和完善,这部分税源在不断减少。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有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多方面的核算和审核,是地税部门的重要税收来源之一。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于企业和个人拥有的房产,地税部门依法进行征收管理,这也是较为稳定的税源之一。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50%、60%,在房地产交易频繁的地区,土地增值税是地税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税率一般为3%至5%,具体的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购买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时,承受方需要缴纳契税,这是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税收收入。
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不同的资源产品,其税率和计征方式有所不同,一般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对于拥有矿产资源开采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资源税是地税的重要税源之一。
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车船税根据不同车型、排量等因素确定税额标准,一般按年征收,地税部门负责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这也是一项较为稳定的税源。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类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税率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型有所不同,如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等,企业在签订合同、办理产权登记等过程中,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是地税的税源之一。
对收购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的一种税,烟叶税的税率为20%,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在一些烟叶种植和收购较为集中的地区,烟叶税是当地地税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如何加强对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的征收管理?
解答:地税部门可以通过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信息,确保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的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加强纳税辅导和宣传,提高纳税人对这些附加税费的认知度和遵从度,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故意逃避缴纳附加税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税收收入的足额入库。
问题二:在营改增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是否会受到影响?
解答:营改增主要针对的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调整,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源直接影响较小,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产生间接影响,例如营改增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进而影响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源;营改增带来的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也可能导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