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征收范围外的消费品不征,如部分生活必需品(如普通护肤品、普通服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在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介绍:
类别 | 具体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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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必需品 | 食品(如蔬菜、水果、粮食等)、日常服装、普通家居用品等 |
普通交通工具 | 自行车、电动车、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等 |
基础医疗用品 | 药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等 |
教育文化用品 | 书籍、文具、学习工具等 |
其他非应税商品 | 未列入《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电子产品、家具、家电等 |
应税消费品 | 具体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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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类 | 烟、酒、鞭炮、焰火等 |
奢侈品类 | 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
高能耗类 | 成品油(汽油、柴油等)、摩托车、小汽车等 |
资源类 | 电池、涂料、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
问题1:普通护肤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只有高档化妆品(如高端护肤套装、香水等)需要缴纳消费税。
问题2:电动汽车是否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
答: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因其未被列入《消费税暂行条例》的征收目录,而传统燃油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