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
基本定义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分类
分类 |
标准 |
详情 |
一般纳税人 |
经营规模大、会计核算健全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通常为500万元以上)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适用不同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 |
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可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部分情况减按1%) |
具体范围
(一)境内销售与服务
- 销售货物: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 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 销售金融商品: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二)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报关进口单位,代理进口的,以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视同应税交易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无偿转让货物;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四)非应税交易
- 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取得存款利息收入等。
特殊情况
(一)扣缴义务人
-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内,同样免征。
相关优惠与政策
(一)税收优惠
- 直接减征: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税行为,直接减免应纳税额。
- 加计抵减:如先进制造业企业可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税款在征收后按规定退还。
(二)地方扶持政策
- 个体户年销售额450万内可申请核定征收,个税低至0.5%,综合税负1.56%起;年销售额120万以内还可申请“双免个体户”,免征增值税和个税。
最新动态(截至2025年8月8日)
- 国债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调整: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但此前已发行的债券利息继续免征直至到期。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自然人购买国债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解答: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利息需缴纳增值税,但符合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享受免税。
问题2: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选择计税方法更节税?
- 解答:若年销售额未超500万元且进项较少,选择简易计税(3%征收率)更划算;若进项充足且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如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