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 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简称“新疆税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方案》精神,由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而成,该机构于2025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服务的正厅级(省级行政区级别)垂直管理机构。
它承接了原国税、地税的职责,实现了“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大幅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便利度和遵从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职责
新疆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可以概括为“收、管、服”三大方面:
-
税收征收与管理:
- 征收: 负责征收辖区内中央税、共享税(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新疆地方税费(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 管理: 负责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发票管理等全流程的税收征管工作。
- 政策执行: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征管办法。
-
社会保险费征收:
自2025年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新疆税务局负责全疆范围内的社保费征收工作。
-
有关非税收入征收:
- 负责征收一些与税收相关的非税收入,如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
纳税服务:
- 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办税指引、权益保护等服务。
- 优化办税流程,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 受理和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
税收执法与监督:
- 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 内部监督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组织架构
新疆税务局的组织架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包括:
- 局领导: 设有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多名(副厅级),以及纪检组长、总审计师、总经济师等领导职位。
- 内设机构: 下设多个正处级职能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货物和劳务税处(增值税、消费税等)
- 企业所得税处
- 个人所得税处
- 财产和行为税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 收入规划核算处
- 纳税服务处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国际税收管理处
- 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和服务处
- 税源管理和税收经济分析处
- 督察内审处
- 财务管理处(装备和后勤)
- 人事处(老干部处)
-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
- 巡视工作办公室
- 纪检组(负责纪检监察)
- 直属机构:
- 稽查局: 负责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 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等:负责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案件的稽查。
- 信息中心: 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系统维护。
-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后勤保障。
- 派出机构:
- 在新疆各地、州、市设有税务局(如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等),这些机构是新疆税务局的下属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税收征管工作。
- 各地、州、市税务局下面再设有区(县)级税务局和税务分局(所),形成覆盖全疆的征收服务网络。
核心特点与重要性
- 战略地位重要: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其税收环境直接关系到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部署,新疆税务局的工作对于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 民族地区特殊性: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税务局在工作中高度重视民族政策,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能够精准落地,同时提供多语种(如汉语、维吾尔语)的纳税服务,保障少数民族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资源大省的税收特点: 新疆是我国的能源、矿产资源大省,资源税是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资源税的征管是新疆税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
- 征管改革先行者: 作为全国国地税合并改革的一部分,新疆税务局较早实现了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和“一窗通办”,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如何与新疆税务局互动?
纳税人、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主要渠道与新疆税务局进行互动:
- 线上渠道(推荐):
- 电子税务局: 访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官网,进入“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申报、缴税、查询、领票等绝大多数业务。
- “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APP: 提供政策查询、办税指南、预约服务、移动办税等功能。
- 线下渠道:
- 办税服务厅: 前往任意一个实体办税服务厅,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现在已普遍实现“一窗通办”。
- 咨询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是一个集税收征收、社保费征缴、纳税服务和执法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府职能部门,它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是新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