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一句话概括)
在2025年之前,中国实行“国税”和“地税”分设的征管体制,自2025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二者已合并为统一的“国家税务总局”,结束了长达24年的“分税制”征管历史。
改革前:国税与地税分设时期 (1994年 - 2025年)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在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将税务系统一分为二: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
国家税务局
- 性质:中央垂直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领导。
- 主要职责:负责征收和管理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征收的主要税种:
- 增值税:大部分行业的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消费税:纯粹的中央税。
- 企业所得税:除了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外,大部分企业的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个人所得税:除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他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 车辆购置税
- 关税(由海关代征)
地方税务局
- 性质:地方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 主要职责: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以及部分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地方分成的那一部分。
- 征收的主要税种:
- 营业税:在2025年“营改增”之前,这是地税最大的收入来源,现已取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房产税
- 印花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
- 车船税
- 耕地占用税
- 契税
- 烟叶税
- 地方附加税等。
改革前存在的问题:
- 纳税人负担重:企业或个人可能需要分别向国税和地税两个部门报税、缴税,流程繁琐,成本高。
- 征管效率低:存在职责交叉和空白地带,容易导致征管漏洞,也增加了协调成本。
- 不利于统一市场:地方税务部门可能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改革后:合并为统一的税务局 (2025年至今)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国务院于2025年发布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改革时间线
- 2025年6月15日:全国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统一以国家税务总局XX省(市)税务局等名称对外挂牌。
- 2025年7月5日:全国县、乡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统一挂牌。
改革后的新机构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的各级税务局(如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县税务局等)。
- 性质: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 主要职责:
- 统一征收所有税种,彻底结束了“一税两管”的局面。
-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 实现了“一人通办”、“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大幅简化了办税流程。
改革带来的好处
-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纳税人只需“跑一次”甚至“零上门”,即可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 提高征管效率:避免了国税、地税之间的推诿和扯皮,税收征管更加高效、统一。
- 优化纳税服务:统一的执法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促进税收公平:统一了执法尺度,减少了地方干预,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 服务国家治理:税收数据高度集中,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更精准的数据支持。
总结对比
| 项目 |
改革前 (1994-2025) |
改革后 (2025至今) |
| 机构设置 |
国家税务局 (国税) 地方税务局 (地税) |
统一的各级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为主) |
| 管理体制 |
国税:中央垂直管理 地税:地方为主、上级为辅 |
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 |
| 征收范围 |
税种划分明确,中央税、共享税由国税管,地方税由地税管 |
所有税种(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统一征收 |
| 纳税人体验 |
需分别向两个部门报税,流程繁琐、成本高 |
“一人通办”、“一网通办”,方便快捷 |
| 核心问题 |
征管效率低、纳税人负担重、不利于统一市场 |
问题基本解决,征管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
现在我们常说的“税务局”就是指改革后合并的统一机构。 如果您现在去办理税务业务,无论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是房产税、契税,都只需要到同一个税务局窗口或同一个线上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