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
流转税类
税种 |
征收对象 |
税率/计算方式 |
申报期限 |
营业税(已经营改增,部分行业可能仍有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规定) |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不同行业税率不同,如服务业一般5%等 |
按月申报,通常每月10号前 |
所得税类
税种 |
征收对象 |
税率/计算方式 |
申报期限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 |
采用累进税率,有7级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等,如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 |
按月申报,通常每月7号前 |
企业所得税(部分企业由地税征收) |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一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有优惠税率 |
按月(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
财产税类
税种 |
征收对象 |
税率/计算方式 |
申报期限 |
房产税 |
房产所有人 |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
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计算,不同地区税额标准不同 |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车船税 |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
根据车船的种类、排量等因素确定税额标准 |
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 |
契税 |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 |
税率为3%至5%,具体根据当地规定 |
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申报缴纳 |
行为税类
税种 |
征收对象 |
税率/计算方式 |
申报期限 |
印花税 |
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税率有所不同,如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 |
按次申报,一般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贴花或申报缴纳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税率 |
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申报纳税 |
附加税费类
税种 |
征收对象 |
税率/计算方式 |
申报期限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分为7%(市区)、5%(县城、镇)、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
随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申报缴纳,通常每月10号前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
随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申报缴纳,通常每月10号前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十堰市的小微企业在地税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解答:十堰市的小微企业在地税方面可能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能有减免税额、降低税率等优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方面,可能有困难性减免等政策,具体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申请。
问题2:个人在十堰市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哪些地税?
解答:个人在十堰市购买住房主要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至5%,具体根据当地规定和房屋情况确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