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件通常被业内人士简称为“纳税信用新规”或“15号公告”,因为它是在2025年发布的,取代了之前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0号)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1号)等多个旧文件,虽然您提到的是“42号文件”,但在纳税信用管理领域,2025年的15号公告是当前最核心、最新的规定,它的影响力远超旧文件,我将重点解读这份文件。
文件核心概览
这份公告的核心目标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 扩大了评价范围:将更多纳税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 优化了评价指标:调整了部分指标的扣分力度,使其更科学、合理。
- 完善了修复机制: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更便捷、更明确的信用修复途径。
- 强化了结果应用:明确了纳税信用等级与“银税互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等业务的直接挂钩。
解读
纳税信用评价对象
- 常规评价对象: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 新增评价对象:
- 从2025年度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外国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获取股权投资的市场主体。
- 这意味着,非企业类的组织也开始被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覆盖面更广。
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A、B、M、C、D级。
-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 待遇:增值税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业务可享受“绿色通道”或容缺办理;被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
-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 待遇:正常管理,是绝大多数企业的信用等级,可正常享受大部分税收服务。
- 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 待遇: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领用数量等按更高额度或频次办理;享受“银税互动”等激励措施,这是为初创企业量身定制的等级。
-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
- 待遇: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出口退税审核从严;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在本期评价年度内直接评价为D级;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评价指标(核心变化)
新规对评价指标进行了优化,主要变化体现在:
- 减少扣分项目,增加加分项:取消了部分不必要的扣分项,如“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等,并增加了“年度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额超过总机构应分摊额的20%”等加分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 对严重失信行为“一票否决”:对于一些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直接判为D级的“一票否决”制度,主要包括:
-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处理决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 存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 非经常性指标不再“一票否决”:对于非经常性指标(如一个评价年度内多次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的),不再直接判为D级,而是采取扣分方式,使评价结果更客观。
纳税信用修复(亮点)
这是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 修复条件: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只要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相关修复条件,就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 修复情形:新规明确了可修复的具体情形,
- 未按期申报纳税、未按期缴纳欠税等,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后,可申请修复。
-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状态存续的纳税人在本评价年度内的纳税信用修复。
- 由纳税信用D级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修复。
- 修复结果: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停止对其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则保留D级评价,但停止部分D级惩戒措施。
重要意义与应用
这份文件不仅仅是税务部门内部的管理规定,其影响力已经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
- “银税互动”的基石:纳税信用等级是银行向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的重要依据,A级、B级、M级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 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纳税信用等级如同企业的“第二张身份证”,在招投标、政府项目合作、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活动中,高信用等级的企业更具优势。
- 日常经营的“通行证”:高信用等级意味着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税务检查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和信任,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 失信的“紧箍咒”:D级惩戒措施非常严厉,包括公开D级纳税人名单、严格限制发票供应、阻止出境等,会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巨大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而非42号)是当前中国纳税信用管理领域最核心的文件,它通过“评价-分级-奖惩-修复”的闭环管理,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现代税收信用体系。
对纳税人而言,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纳税信用,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到依法诚信纳税,按时申报、按时缴税、合规使用发票,一旦出现失信行为,要及时了解并利用好“信用修复”机制,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