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领域看似分属不同系统,但实际上联系极为紧密,尤其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对税务系统的监督,以及税务系统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是确保税收权力正确运行、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它们的关系:
为什么纪检监察要监督税务系统?(“为什么查”)
税务系统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执法部门,手中掌握着巨大的行政执法权(如税务稽查、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权(如退税审批、发票管理、政策落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纪检监察的介入至关重要,其目的在于:
-
保障政令畅通,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 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国家减税降费、税收优惠、退税缓税等惠企利民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防止基层税务人员在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甚至“吃拿卡要”。
- 监督政策执行效果:确保税收政策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防止出现骗取、套取税收优惠等行为。
-
维护税收公平,营造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 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监督税务执法的公平性,防止执法人员因人情、利益等因素,对不同纳税人实行差别化待遇,确保所有市场主体在税收面前一律平等。
- 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程序正当,防止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
保护税务干部队伍,防止“灯下黑”:
- 查处以税谋私:严肃查处税务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发票管理、税源核定、税务检查、涉税审批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等腐败问题。
- 防范内外勾结:严厉打击税务人员与不法企业、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相互勾结,共同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
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清除害群之马,纠正不正之风,树立税务部门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增强纳税人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税务系统内部如何开展纪检监察?(“谁来查”和“怎么查”)
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同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其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包含两个层面:
税务系统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内设纪委”)
- 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设有党组纪检组,各省级、市级、县级税务局均设有党委(党组)纪委,这些是税务系统内部的专门监督力量。
- 主要职责:
- 监督执纪问责:负责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审查、党纪政务处分。
- 作风建设: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 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 巡视巡察:根据上级部署,对下级税务局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发现系统性、深层次问题。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外部监督”)
- 机构设置:指各级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由地方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
- 监督方式:
- 派驻监督:地方纪委监委通常会向税务局等重要派驻单位派出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及其直属单位进行近距离、全天候的监督。
- 专项监督:针对税收领域的突出问题,如留抵退税、发票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整治。
- 信访举报:受理对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 案件查办:对于税务系统内部纪检监察机构难以查办或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地方纪委监委可以直接介入或提级办理。
税务领域常见的腐败问题类型(“查什么”)
纪检监察工作在税务领域重点关注以下几类问题:
-
利用行政审批权寻租:
-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增量审批、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环节,故意刁难、拖延,或暗示“意思意思”才给办。
- 在出口退税审批中,内外勾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
利用稽查执法权“放水”或“寻租”:
- 在税务稽查中,对企业的违法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通过“协商”降低处罚标准,换取个人利益。
- 对举报线索不处理,或选择性执法,打击报复举报人。
- 泄露稽查信息,帮助企业逃避检查。
-
在落实税收优惠中“优亲厚友”:
-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中,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包装”材料,使其违规享受优惠。
- 将优惠政策只给关系户,而将符合条件的正规企业排除在外。
-
在税收征管中“吃拿卡要”:
- 向纳税人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 强制或暗示纳税人接受指定的税务代理、财务咨询等服务,并从中收受回扣。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公款吃喝、旅游、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两者结合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税务系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多名高级干部和基层人员被查处。
-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孙瑞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各地查处了多起基层税务分局局长、稽查人员与“黑中介”勾结,为虚开发票团伙提供便利,共同分赃的案件。
- 某地税务人员在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中,故意拖延审批,向企业暗示“打点关系”,最终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
纪检监察与税务的关系,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以及“权力运行”与“权力制约”的关系。
- 对于税务系统而言,纪检监察是“紧箍咒”和“护身符”,它既是悬在头顶的利剑,时刻警示干部廉洁自律;又是保护干部的盾牌,通过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干部因小错酿成大祸,最终保护的是整个干部队伍和部门的声誉。
- 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加强对税务权力的监督,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正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金税四期等智慧税务系统的上线,税务执法行为的全流程数据监控日益完善,也为纪检监察的精准监督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