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分立通常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符合条件,企业所得税可递延纳税;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企业分立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具体涉及税种及处理方式如下:
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
税务处理方式:
例外情况:
若被分立企业存在亏损,其亏损不得在分立后的企业结转弥补,需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资产转移:
特殊情况豁免:
若资产划转符合“不改变原用途”且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调整,可能适用资产划转免征增值税政策。
涉税事项 | 税率/标准 | 优惠政策 |
---|---|---|
产权转移书据(如不动产) | 05% | 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申请减免 |
资金账簿(实收资本) | 25‰(减半征收) |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收资本(股本)合计金额超过2亿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
一般规定:
房地产作价投资转入分立企业时,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60%累进税率。
特殊性豁免:
若属于公益性捐赠或政府主导的资产划转,可申请免征。
契税:
承受不动产的分立企业需缴纳契税,税率3%-5%,但符合条件可享受免征。
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或股权转让所得时,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特殊性分立中增值税能否完全免征?
A1:不完全免征,仅当资产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调整且不改变原用途时,可能适用免征政策;若涉及销售行为(如不动产转让),仍需按规定缴税。
Q2:被分立企业的亏损如何处理?
A2: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结转至分立后企业弥补,需在分立时按清算处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