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租赁费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房产
税种 | 征收依据 | 税率 | 纳税人 | 计税基础 | 相关政策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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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广告位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 | 一般纳税人:9%(2024年最新政策) 简易计税:5%(适用于老项目或符合条件的情况) |
出租方 | 租金收入(不含税) | 若为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基于增值税额计算 | 7%/5%/1%(根据地区不同) | 出租方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与增值税同步缴纳,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教育费附加 | 基于增值税额计算 | 3% | 出租方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与增值税同步缴纳,用于支持教育事业。 |
地方教育附加 | 基于增值税额计算 | 2%(部分地区可能不同) | 出租方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与增值税同步缴纳,用于地方教育发展。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盈利部分征税 | 25%(一般企业)或适用优惠税率(如小微企业) | 出租方(企业) | 租金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后的净利润 | 年度汇算清缴,若企业亏损则无需缴纳。 |
印花税 | 租赁合同属于应税凭证 | 1%(即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 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 | 租赁合同金额 | 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