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告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特别是2025年1月1日实施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配套文件,它详细规定了如何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直接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16号公告的核心是“操作指南”,它解决了以下关键问题:

它将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化为了纳税人可以实际操作的具体步骤。
这是公告的核心内容,明确了纳税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额外扣除的六大类支出,这六类分别是:
| 扣除项目 | 扣除标准 | 扣除方式 | 关键要点 |
|---|---|---|---|
| 子女教育 |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 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扣除50% | 适用于学前教育(年满3岁)到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 |
| 继续教育 |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
- 学历教育:由本人扣除 - 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 |
同一学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 大病医疗 | 每年最高80000元 | 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 住房贷款利息 | 每月1000元 | 经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扣除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 住房租金 | 按城市规模不同: - 一线城市:每月1500元 - 二线城市:每月1100元 - 其他城市:每月800元 |
主要由承租人(租房者)扣除 | 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只能选其一。 |
| 赡养老人 | -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 非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分摊 |
- 独生子女:由本人100%扣除 - 非独生子女:可由兄弟姐妹分摊,或约定分摊 |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 |
纳税人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享受扣除: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预扣预缴”)

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
16号公告详细规定了如何填报和管理这些信息:
如果您想查阅16号公告的完整官方文本,可以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即可找到。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6号公告是落实中国个税改革“惠民红包”的“操作说明书”,它清晰地界定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流程,使得纳税人能够方便、准确地享受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走向精细化、人性化的重要一步,对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理解和正确运用这份公告,是合理规划个人税务、增加家庭收入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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